编者按: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实施。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起到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让生物技术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该法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于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有利于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举行生物安全法实施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全面加强执法司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确保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中央国安办、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国家卫健委、外交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司法部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法治日报》4月14日对座谈会发言进行摘登。
全面贯彻实施法律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星 要把心怀“国之大者”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律实施的扎实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心怀“国之大者”。生物安全关乎人民健康福祉、国家长治久安、民族永续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核心利益,是维护国家安全必争必保的底线。生物安全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继续发展蔓延,可能引发深刻的社会和政治“次生”风险。要讲好用好这部法律,增强全民生物安全意识,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要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大原则贯穿生物安全法实施全过程。统筹发展和安全是生物安全法秉持的重大原则,明确写入了法律总则;法律还设专章明确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方向,鼓励自主创新。当前,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领域的科技发展迅速,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了新课题。要通过实施生物安全法,将党中央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大原则落到实处,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要把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作为法律实施的主题主线。生物安全法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聚焦生物安全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规定了11项重要制度,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是迄今为止生物安全领域最全面、最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政策工具箱。要增强忧患意识,把法律制度安排细化为防控风险的扎实举措,切实做好应对生物安全各种风险的准备。 要在实践中打好“总体战”。生物安全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综合体现。要强化系统思维,以法律实施为重要抓手,凝聚各方面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整体能力。 全面提高治理效能用好用足法律手段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丛 斌 生物安全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全面规范生物安全相关活动,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具有重要功效和价值。生物安全法重点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做好顶层设计。生物安全法明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职责以及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组成、职责和运行机制,压实地方生物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建立省级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同时还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协助职责,筑牢筑实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二是建立基本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在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生物安全法全面总结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确立了十一项基本制度,构建起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 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良性互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生物安全法对各类与生物安全相关的主体和活动严格要求,明底线、划杠杠、立规矩、强监管,严防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同时,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制定生物安全事业发展规划,支持生物安全事业发展,鼓励生物科技创新,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生物安全法系统梳理各领域生物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专项制度,分设专章对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等作出针对性规定。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把生物安全法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生物安全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在生物安全法中,有些工作已经明确主管部门,有些规定“由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建议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列明责任清单,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统筹推进体系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曾益新 认真履行国际义务确保国家战略主动 外交部副部长 马朝旭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确保国家生物安全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相里斌 推进法律贯彻实施依法保障生物安全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于康震